
湖南國聯招標有限公司受湖南湘江新區發展集團有限公司的委托,對梧桐學校EPC工程總承包項目檢測進行采購,現采用公開征集方式,邀請符合資格條件的供應商參與采購活動。
一、項目概況
1.1采購項目名稱:梧桐學校EPC工程總承包項目檢測
1.2采購人:梅溪湖投資(長沙)有限公司
1.3采購代理機構:湖南國聯招標有限公司
1.4項目預算:94.72399萬元
1.5項目概況:梧桐學校位于長沙市岳麓區梅溪湖片區梧桐路與聽雨路交叉口東南角,本項目規劃用地面積:35723.58㎡,總建筑面積:38864.87㎡,地下車庫面積4475.6㎡,架空層及屋頂面積2700.39㎡,綠地率36.41%,班數為36個班(其中小學24班、中學12個班),機動車停車位140個。主要建筑功能單體為:1#棟中學科技樓、2#棟中學教學樓9849.92㎡、3#棟行政樓4718.04㎡、4#棟小學科技樓、6#棟食堂11603.27㎡、5#棟及7#棟小學區教學樓8154.8㎡、垃圾站63.24㎡及風雨操場。
1.6采購范圍:檢測范圍包括:地基基礎工程檢測、主體結構檢測(含裝配式結構)、建筑工程材料及構配件等檢測(含建筑節能)、水電遙測檢測、建筑防雷檢測、消防驗收檢測(防雷及消防等專項檢測經甲方審批同意后允許分包)、排水管道試驗檢測、暖通檢測、室外道路及鋪裝工程檢測、室內環境檢測、水質檢測等。
1.7檢測工期:12個月。
1.8公告發布媒體:
《中國招標投標公共服務平臺》http://www.cebpubservice.com/;
《湖南湘江新區發展集團有限公司官網》http://www.vns8134.com/。
二、供應商資格條件
2.1基本資格條件:
(1)供應商須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登記,具備獨立法人資格的事業或企業單位,且營業執照(或事業單位法人證書)處于有效期內;
(2)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險費的證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繳納稅收證明資料:《稅務登記證》復印件,或者投標截止前半年內連續三個月有效的依法繳納稅收的證明(納稅憑證復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繳納的委托代辦協議和投標截止前半年內連續三個月有效的的繳納證明(收據復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機關出具的依法免繳稅收的證明原件。
②繳納社會保險證明資料:《社會保險登記證》復印件,或者投標截止前半年內連續三個月有效的依法繳納社會保險的證明(繳費憑證復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繳納的委托代辦協議和投標截止前半年內連續三個月有效的的繳納證明(收據復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機關出具的依法免繳保險費的證明原件。
(3)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原件及提供被授權人在投標單位投標截止前半年內連續三個月有效的的社保證明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證復印件。
(4)被“信用中國”網站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和“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的、被“中國政府采購網”網站列入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處罰期限尚未屆滿的),不得參與本項目的采購活動。
①在資格審查時,采購代理機構對供應商信用記錄進行甄別。
②信用信息查詢的查詢渠道: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國政府采購網(www.ccgp.gov.cn)
③信用信息查詢的截止時點:至本項目資格審查時間;
④信用信息查詢記錄和證據留存具體方式:查詢結果網頁截圖作為查詢記錄和證據。
(5)供應商具有實行了“三證合一”登記制度改革的新證,視同為持有工商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和稅務登記證,符合基本資格條件的相關條款。供應商具有實行了“五證合一”登記制度改革的新證,視同為持有工商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社會保險登記證和統計登記證,符合基本資格條件的相關條款。供應商如是“三證合一或五證合一”請自行說明。
2.2特定資格條件:
(1)供應商如使用舊版資質證書,供應商須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原《建設工程質量檢測機構資質證書》(檢測范圍包含地基基礎工程檢測、主體結構工程現場檢測、見證取樣檢測);如供應商已按《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關于印發<建設工程質量檢測機構資質標準>的通知》(建質規〔2023〕1號)已取得新證的,供應商須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建設工程質量檢測機構綜合資質證書或者建設工程質量檢測機構專項資質證書(檢測范圍包含建筑材料及構配件、主體結構及裝飾裝修、地基基礎),資質證書處于有效期內;湖南省外入湘企業在“湖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網”進行了基本信息登記(附登記證明截圖)。
(2)供應商須具備有效的涵蓋本次招標范圍的省級及以上質量技術監督部門頒發的中國計量認證(CMA認證)證書(必須提供資質認定證書全部附表)或具有經國家認證監督管理委員會批準的第三方認證機構出具的企業實驗室檢測能力認定證書(CNAS認證),CNAS認證證書范圍至少應包含建筑工程檢測。資質證書、認證證書均處于有效期內。
(3)供應商近三年(資格審查截止時間前36個月)承擔過1個單項合同金額不少于45萬元的房屋建筑工程質量檢測業績。
業績證明材料要求:入圍業績證明材料提供中標通知書或合同,時間以中標通知書上注明時間或合同上甲方簽訂時間為準。
(4)擬任項目負責人具有建筑工程相關專業中級及以上職稱,并持有建設工程質量檢測技術人員培訓證書或省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建設工程質量檢測技術人員管理手冊。
2.3擬任項目負責人及檢測人員必須是本企業在職人員。
2.4資格證明文件復印件須加蓋供應商公章。
2.5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三、征集工作進度安排
3.1報名階段:有意參加本項目征集的供應商(2023年8月8日—2023年8月13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持本公告第二款中的資格條件資料復印件(膠裝成冊,一式三份;掃描件電子版一份)到湖南國聯招標有限公司(長沙市天心區蔡鍔南路69號天辰騰達商務大廈603)報名;逾期遞交的不予受理。
3.2資格審查時間:2023年8月14日9:30(北京時間)
3.3抽取原則:
(1)若征集審查合格供應商>20家,隨機抽取5家;征集審查合格供應商≤20家,隨機抽取3家單位進入下一階段招采。
(2)進入下一階段招采的供應商,若有放棄投標的,則從其余審查合格的供應商中隨機補抽(僅允許補抽一次)。補抽一次后仍有供應商放棄投標的,則資格審查合格且未放棄投標的供應商全部進入下一階段的招采活動。
(3)若供應商無正當理由放棄投標的,將其列入湘江集團供應商黑名單,6-12個月內不得參與湘江集團及下屬子公司非公開招標項目的招投標活動,且不得承接非公開招標的項目;情形嚴重、影響惡劣的,12-36個月內不得參與湘江集團及下屬子公司非公開招標項目的招投標活動,且不得承接非公開招標的項目。
四、聯系方式:
采購人:梅溪湖投資(長沙)有限公司
地址:湖南省長沙市岳麓區梅溪湖街道金茂廣場南塔
聯系人:陳女士
電話:0731-81868766
采購代理機構:湖南國聯招標有限公司
地址:湖南省長沙市天心區蔡鍔南路69號天辰騰達商務大廈603
聯系人:黃濤胡亞高曾曉偉
電話:0731-85177557
責編:鄒彥男
來源:湘江集團
0731-81869999
